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有法律效应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1-07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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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房子的朋友们都知道,要想买到一套我们喜欢的房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要是把房子卖掉吗?会比较容易吗?卖房子比买房子就更难了,有的房子你可能装修好了没有住人,但是在买家的眼里看来,你这个房子就是二手房,所以我们卖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交给房产中介去卖,那么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你们了解多少?一起来看看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怎么说。
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
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会将协议给双方看,如果一方不识字,可以由公证员念给他听,并且在公证存档的谈话笔录中写明。
2、法院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撤消公证书只有本公证机构有权撤消。
3、赠与自己财产与他人,无须他人同意。对依法办理的房屋赠与公证,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一般书证。
土地互换公证书不履行也是有效的,只要有公证书就是有效的。如果公证书没有盖章、没有公证员签名章的、没有附上外文译文的或者是外译文不正确不规范有错误的,最重要的是没有附本人照片的等这一些都是不合格的,无效的。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有法律效应吗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房产证的作用
1、保障房屋权利人合法权利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得非法侵犯、妨碍房产证上记载权利的义务,如果认为房产证上记载有误的,应该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申请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2、保证交易安全。
在房屋交易前,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不动产登记簿,若房产证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相一致的,则任何善意第三人都可以推定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可以与之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如果有新证据表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不是真实的权利人,比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取得的房屋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房屋的真实权利人的损失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证明登记已完成
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物权经审查认为可以登记的,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足以证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房屋权利登记,房屋特权发生效力。
4、制约登记机关的行为
房产证记载应与登记簿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应以登记簿为准,而登记簿是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掌控范围内。通过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可以限制和避免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擅自更改登记薄记载的内容。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整理关于房产委托公证的法律作用,要是你们刚好有卖房子的需要,那么这方面的知识你们一定要多加了解才行,不然房子被人家骗走了都不知道哦。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在买房和卖房的时候,都要找公证处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