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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7-03 22:58:25
  • 浏览量:691人阅读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大家在无法亲自办理一些个人事务的时候都会委托他人办理,根据法律或者相关政策规定,有的委托是需要公证处公证才可以,比如售房委托、代为领取房本、代为办理退税等事项,当自己无法亲自办理的时候就需要将授权委托书公证,只要这样委托书才会被相关部门认可。为什么会要求将委托书公证呢?是因为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在哪里办理等相关问题,遇到此类问题不必着急,先来看看相关规定。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

一、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

二、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根据公证管辖的相关规定,公证委托可以由委托人户籍地、居住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所以申请人可以向这些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是与人身紧密相关的法律行为,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个人事务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只是在签署委托书之前我们要跟委托书使用部门了解清楚委托书的具体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有法律效力,委托书的使用部门在核实委托书的真伪后可以允许受托人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在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时候,我们要知道 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在哪里办理?一般可以在委托人户籍地、居住地或者委托行为发生地办理。看完上面的介绍之后,希望大家对如何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有所了解,如果您在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时候遇到了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他们经过仔细分析后可以为您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加快公证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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