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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3-10-23 10:51:29
  • 浏览量:391人阅读

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还是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这种极高的法律效力来源于严谨的公证程序和公证员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程序和专业的公证员可以确保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程序合法,可以有效避免遗嘱被认定为无效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无法实现,导致遗嘱继承人不能依遗嘱继承遗产,这对于遗嘱人特别是遗嘱继承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因此还是有很多人办理公证遗嘱。今天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遗嘱公证需要配偶同意吗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公证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一、公证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和生后事务所做的安排,并在遗嘱人去世后才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遗嘱的生效时间是遗嘱人去世时。

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呢?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关于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如何判断,每个公证员都有自己的见解,有的公证员认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遗嘱人立遗嘱的精神状况,如果遗嘱人能够正确回答公证员的问题,能够准确陈述遗嘱事实即可认定遗嘱人具有行为能力,也有的公证员认为最好借助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专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确定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本人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因为公证员是法律专业人员,并非具有医学知识的专业医生,所以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由具有专业医学知识的人员进行判断最为合理。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这里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指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没有受到他人(包括继承人)的胁迫或欺诈,遗嘱人完成遗嘱后受到的欺诈或胁迫不能必然导致遗嘱无效。

(三)遗嘱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五)遗嘱应当遵循必留份额原则。也就是说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用以保障这类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公证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二、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个人身份证明。

(二)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遗嘱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这些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基金、股票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卡、存折、存款单)、有价证券等有效权利证明。

  (三)如果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涉及配偶共有权益的,需要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如果遗嘱人的配偶已经死亡,涉及配偶遗产继承的,需要提交配偶的死亡证明,在遗嘱人配偶的遗产尚未依法继承分割前,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三、遗嘱公证需要配偶同意吗?

不需要遗嘱人的配偶同意。

我们都知道,遗嘱是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不能发生财产权利转移的法律效力,而遗嘱人处分的又都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所以不需要遗嘱人的配偶同意就能办理。

又因遗嘱涉及遗嘱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当遗嘱人排除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时,最好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其他继承人因为争夺遗产而大吵大闹,影响家庭和睦,这个时候如果身体允许,遗嘱人一个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如果年龄较多,身体不便,可以由遗嘱人的配偶陪同,当然这种陪同并非同意,这一点需要我们正确理解。

在前几期的文章中,我们重点讲述了遗嘱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因为篇幅所限,不能在一篇文章中涉及遗嘱公证的所有问题,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我们会定期更新内容,您可以定期来北京疑难公证的官网学习我们整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碰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公证问题,也欢迎咨询我们,我们会在考虑经济与时效的基础上,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情况紧急,行动不便的特殊申请人,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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