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公证的法律流程有哪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4-03-26 09:31:33
- 浏览量:440人阅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共同义务,父母也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父母双方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公证抚养权意义不大,这种公证一般出现在父母双方离婚、父母双方死亡或者父母双方丧失行为能力时。通过公证方式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由抚养权人代表未成年人从事某些法律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抚养权公证的法律流程有哪些
一、抚养权公证的法律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申请人需要向被抚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载明公证事项、申请人信息、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与审核。申请人向公证处提交材料之后,公证处会重点审核公证事项是否真实、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申请人是否具有公证资格、公证处是否有权管辖,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处会受理公证事项,然后进入公证环节。
(三)领取公证书。申请人在所有材料上签字之后,承办公证员会把公证卷宗提交审批部门审批,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处会制作公证书,申请人按照要求交费领取公证书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人的义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代表未成年人从事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除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
(一)对于父母双方离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双方死亡的情形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此种情形下,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抚养权公证的法律流程有哪些
二、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关系证明。
(二)被抚养人需要抚养的证明,比如父母双方丧失行为能力的证明、离婚证明等。
(三)被抚养人的出生证明。
(四)承办公证员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抚养权公证去哪里公证?
抚养权公证可以在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是在经常居住地办理,需要提交经常居住地的居住证明,比如居住证、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然要承担该子女的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以满足子女正常生活为前提。办理抚养权公证的常见法律问题,北京疑难公证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