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公证指南-北京上门加急公证_北京疑难公证咨询-北石公证-官网!

公证热线:13466434266

您的位置: 首页>公证资讯>公证指南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05 13:48:16
  • 浏览量:1133人阅读

  随着现代人法律法规意识的提高,现在在我们的周围我们总是听说什么婚前财产公证,还有就是遗嘱房产公证,但是听说的不少,真真正正的了解的内容却不多,像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公证书跟民间证明它们有区别吗?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普通人如果想去办理公证的话应该准备什么资料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带着这些问题现在就由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为我们解答。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所谓公证,是以国家机关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公民或团体的一些事务进行证明。其证明力是最强的。但公证书不是法院判决书,它的作用是具有极强的证明力,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说公证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具有极强的证明力,如果被提交到法庭,证明某个事项、过程或结果,一般情况下法庭都会采信。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公证的办理条件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进行审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

  (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二)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

  (三)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四)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公证与民间证明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公证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活动,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法律手段。

  (2)主体不同。公证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一一公证机构所作的证明活动,民间证明则是公民或非法定机构所作的证明。

  (3)效力不同。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并可以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而见证等民间证明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4)证明范围、内容不同。公证能证明各种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不受行业、当事人类别、行为性质和内容的限制,公证证明的内容不仅要证明对象的真实性,还必须证明其合法性;私证不仅所能证明的事项要少得多,而且只能证明证明人所见事实的真实性。

  (5)公证机构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方式进行证明活动。(6)公证具有权威性、公正性、通用性、广泛性、规范性,这是私证所不具备的。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证书和证明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通过阅读文章我们能了解公证书证明哪个更具法律效力,如果我们有任何关于公证的问题,大家随时可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专业人员会给网友们解惑。

编写不易,如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gongzhengzixun.com/gzdt/gzzn/601.html;

Copyright © 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京ICP备2021015959号-2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LINEDCT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