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法律公证才有效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18 1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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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需要签署的协议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说买卖协议,保密协议等等,在众多协议中,我们最不想签署的应该就是离婚协议吧,签署离婚协议也就意味着我们和爱人之间的感情已经破灭了,再也看不到爱情原来最美的样子了,那么离婚协议要法律公证才有效吗?要是不进行公证的话,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看看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
离婚协议要法律公证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要法律公证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动迁拿离婚协议生效吗
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动迁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一)被动迁房屋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无论被动迁房屋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的的方式,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因被动迁房屋属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故动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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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动迁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三)公房动迁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虽然不是房屋的权利人,但一方或者双方构成同住人资格。
一般来说,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都有权获得公有住房动迁的补偿。具有同住人资格的人包括以下几类: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但其在该处已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按拆迁共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被认定为动迁安置人,享受动迁安置利益。
由于被拆迁人与动迁组所签订的《动迁安置协议》往往是以户作为动迁单位的,其中无法反映出同住人,此时一般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动迁组存档保留的动迁安置人口核定表,以核定的动迁安置人来作为最后的动迁安置财产权利人。
(四)一方或双方均非房屋的产权人或同住人,但是根据政策配偶一方可以获得一份动迁利益。
离婚协议要法律公证才有效吗?想必你们在上面的文章内容里面已经找到答案了吧,相信也不想办理和离婚有关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们真的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离婚协议的话,可以来找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我们会帮你们的离婚协议妥善的办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