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01 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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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房产已经算是价值比较高的资产了,所以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是要谨慎和小心的,因为这几年来了,电视新闻上也报道过了不少买房子被坑的案例,很多人之所以付了钱之后,房子却还不能属于自己,那是因为没有经过公证这个程序,公证是买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今天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就和我们聊聊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
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
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
公证过的房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禁止买卖的情形,所有权人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国家专属所有权】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3、4、9项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卖房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市____区___街__段___号的__房(__室__厅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元整(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联系方式: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年月日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解的关于公证过的房屋有法律法规的文章内容了,总的来说,还是大家平时比较少了解关于公证的知识,但是也没有关系,要是你们有任何关于公证方面不懂的事情,都可以来咨询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