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办理手续是怎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证指南-北京上门加急公证_北京疑难公证咨询-北石公证-官网!

公证热线:13466434266

您的位置: 首页>公证资讯>公证指南

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办理手续是怎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10 23:05:02
  • 浏览量:525人阅读

  生活中被继承人为解决后代子女有关财产分配的相关问题时,都会选择立遗嘱。遗嘱可以详细规定继承人对资产的继承情况,同时为了避免继承人对遗嘱有相关异议而带来的民事纠纷我们可以选择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那么我们可能会问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办理手续有哪些?针对以上问题,北京疑难公证也给出了相关建议。

经济纠纷公证法律条款 经济纠纷的成因

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

  一、公证遗嘱是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二、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3、所遗动产证明:存单;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4、所遗不动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7、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经济纠纷公证法律条款 经济纠纷的成因

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

  以上就是有关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办理流程有哪些等相关问题的资料解答。办理遗嘱公证时,一定要准备好公证材料。同时也要确认好遗嘱内容,因为公证后的遗嘱将不能随意更改。同时注意遗嘱公证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情况下进行。如需了解更多遗嘱公证相关资讯。点击关注北京疑难公证。


编写不易,如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gongzhengzixun.com/gzdt/gzzn/904.html;

Copyright © 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京ICP备2021015959号-2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LINEDCT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