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2-22 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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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们到公证处去办理相关的事情,都是为了让自己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但是由于我们平时接触到需要的公证的事情并不多,所以我们对公证处的相关事情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有的朋友对公证处的相关文件提出质疑,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提出质疑,再去求证真理,那么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是如何解说的。
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内容正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证内容错误或者违反法律进行公证,公证无效,公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法律效力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会将协议给双方看,如果一方不识字,可以由公证员念给他听,并且在公证存档的谈话笔录中写明。
2.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撤消公证书只有本公证机构和司法局有权撤消如果你的亲戚想撤消本公证书,得先争得对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证处说明情况,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到当地司法局公管处申请。
3.赠予自己财产与他人,无须他人同意。对依法办理的房屋赠予公证,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一般书证。
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
需要提前准备遗嘱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等,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前去公证处。
注意遗嘱公证须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允许代为办理。另因遗嘱公证办理时间较长,请事先和承办人员联系,约定办证时间。
过程中,遗嘱公证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会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笔录完成后公证人员会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根据遗嘱人的身体情况,公证处在与遗嘱人谈话时也可能会录音或者录像。
遗嘱办理过程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解的关于公证处的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的文章内容了。公证处的初衷也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个公平的公证结果,所以大家要是有什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的事情,可以联系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