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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涉外经济公证
  • 更新时间:2021-06-01 16:19:10
  • 浏览量:1420人阅读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民事判决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
4.民事判决书(办理一审判决书公证,要求提供一审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生效证明。有的国家要求同时办理生效证明公证,请注意详细咨询)。
5.公证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三、可受理的公证处

办理此类公证,申请人可在判决书出具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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