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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12-03 10:23:41
  • 浏览量:717人阅读

当共有的房屋出现法定情形的时候,共有人之间就会选择分割房产,从而明确自己的份额,哪些情况下需要分割房产呢?比如夫妻离婚、继承房产份额、赠与房产等就涉及到房产的分割,出于谨慎考虑,很多人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就会选择公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做房产分割公证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房产分割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房产分割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为了方便阅读,北京疑难公证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这方面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

一、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

房产分割主要是为了明确房屋产权份额,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一般规定在《公证法》《民法典》等法律中。

一、《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属于不动产,采用继承公证分割房产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

二、房产分割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

(一)证据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房产经过公证之后,就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将公证书作为证据使用。

(二)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三、房产分割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房本、购房合同以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协议,比如遗嘱草稿、遗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等。

以上就是北京疑难公证为大家整理的房产分割公证的法律依据,房产作为不动产,当出现法定情形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房产分割公证,涉及房屋产权转移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否则,不发生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在办理房产分割公证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房产分割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房产分割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学习完上面的内容之后,希望能够给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咨询北京疑难公证,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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