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1-10-12 0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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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现在越来越便捷,对于很多人来说公证能够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近几年公证业务需求越来越大,每个城市都有专门做公证的机构,北京疑难公证也能提供公证服务,有公证需求的公民也可以选择北京疑难公证,很多事情有了法律的保证之后虽然更加便捷,但是有的人就问了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违反公证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
可以的,申请人如果反悔可以撤回申请。
《公证法》规定对于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
公证业务范围
一、民事类公证业务:办理出国定居、旅游、探亲、留学、劳务输出等所需的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职称、已受或未受刑事处分、健康状况、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离婚财产、住所地、国籍、驾驶证等公证文书;办理遗嘱、财产继承、财产赠与、财产分割、生存、死亡、收养子女、委托、声明等公证文书;办理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为处理遗产、申请雇员赔偿、交通意外赔偿等所需的各类公证文书;证明签名、印鉴属实、证明影印件与原本原件相符、证明副本、节本、译本内容与相符以及其它有关民事方面的公证文书。
二、房地产类公证业务:办理商品房(住宅、商场、写字楼、厂房、仓库、停车场、酒楼等)买卖(预售)转让、赠与、交换、拍卖、租赁、委托、声明公证;办理合作建房、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招标、拍卖、协议)转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公证和保全证据;办理商品房代销、包销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公证事项。
三、经济类公证业务:办理产权、股权转让、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联营、中外合资、合作、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购销、科技协作等各种经济合同公证;办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招标、投标、摇号抽签、抽奖等现场公证;办理公司章程、资信证明、专利、商标权证明、提存、境外投资委托协议以及公民、法人以经营为目的需要办理的各类公证证明文书(含委托书、声明书、委派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文本与原本相符等)。
四、金融类公证业务:办理涉及金融机构、金融证券业务的公证事项。包括:
1.证明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予权委托书等;
2.借(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商品房产、土地使用权、楼花、机器设备、股权,股票及其它有价证券、权益等的抵押、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与上述合同相关的委托书、声明书、担保书、承诺书等。
3.股票、债务清偿合同及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4.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设立、证明设立保证金、定金、预付款、押金帐户或双方协议设立的共管帐户。
5.金融机构申办的其它公证事项。
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
违反公证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在公正中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就争议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存在违法行为,为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我们介绍了公证的一些业务范围以及违反了公证法需要承担的一些责任,公民们在日常在办事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那么经过法律公证的事能毁约吗?通过以上的相关介绍,我们了解了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话,是可以毁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