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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关于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的知识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2-02-26 17:42:24
  • 浏览量:525人阅读

  根据在北京疑难公证了解到的一些关于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以及要求,现代人对于自己的房产、遗产都比较重视,公证是一个很好地保障自己财产的方式,现在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大家有需要的可以了解,对于公证书大家很多都不太了解,今天就给大家来简单介绍一下我了解到的一些有关信息,具体的大家可以去北京疑难公证那边了解,今天只是简单说一下。

  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的效力有哪些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暂行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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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

  以下为可以公证的类型: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公证程序规则(摘要)

  一、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二、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三、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四、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五、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六、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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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

  大家应该对公证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涉及到相关的需求,比如需要财产公证、遗嘱公证,房产公证等等,都可以去北京疑难公证那边了解,会给你提供最全面最有依据的意见的,我今天说的只是简单的几点给大家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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