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书的法律有效时间是多久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指南
- 更新时间:2025-05-30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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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指根据遗嘱人的申请,由公证处依法证明遗嘱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活动。经过公证的遗嘱,证明力较高,待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才生效,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办理遗产过户登记。公证遗嘱涉及法律关系较多,程序复杂,北京疑难公证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通过本文告诉大家办理遗嘱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遗嘱公证书需要第三人签字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加快遗嘱公证办理进度。
遗嘱公证书的法律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嘱公证书的法律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公证遗嘱自遗嘱人去世时生效,一直持续到遗产分割完毕。公证遗嘱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遗嘱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会严格审核遗嘱人的身份和证明材料,只有遗嘱人身份真实、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处才会制发遗嘱公证书,所以遗嘱公证书的效力较高,如果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继承人可以根据公证的遗嘱主张权利,一旦法院申请遗嘱有效,那么遗嘱涉及的财产就按照遗嘱规定来继承,所以遗嘱公证具有证据效力。
2.固定意思表示,确认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必须重点审核遗嘱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同时还需审核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如果遗嘱人受到欺诈或胁迫,将导致遗嘱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前提下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此,法律规定,因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遗嘱,公证处有权拒绝办理公证。
(二)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1.未依法提交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比如公证时隐瞒足以影响行为能力的重大疾病,经公证员告知仍不主动提交,就算公证处出具了遗嘱公证书,那么后期被认定无效的风险会大大增加。
2.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虚假的证明材料,不能真实反映遗嘱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财产权利情况,一旦出现这类情形,遗嘱同样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3.遗嘱继承人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诱使遗嘱人立遗嘱,企图以此占有遗嘱人的财产,尤其是遗嘱人附赡养义务,一旦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人将老无所依,因此,为了保护遗嘱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此类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书的法律有效时间是多久?
二、办理遗嘱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果遗嘱人要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提交结婚证,如果遗嘱人是外国籍,需要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护照。
(二)遗嘱人的财产证明材料。比如房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基金、股票账户证明;有价证券证明;存折、存单;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股权登记证明。
(三)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遗嘱人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还需要提交继承人与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遗嘱公证书需要第三人签字吗?
不需要。
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在生前立遗嘱,并在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内容是对其财产进行处分,对其身后事务进行安排。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立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生前合法取得,不能处分他人财产,鉴于此,既然是处分自己的财产,那么遗嘱人在办理遗嘱公证书的时候,不需要第三人签字。